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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专业赋能国家级平台!泰诺认证主办温室气体管理师培训班圆满落幕
内容:泰诺认证主办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温室气体管理师基础知识培训9月18日至19日,由泰诺认证主导联合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举办的温室气体管理师专题培训班成功举办。本次培训精准服务国家碳计量中心战略需求,汇聚30多名行业精英,以国家级平台为落地场景,打造 “专业深度 + 资源高度 + 实操精度” 的行业样板培训,为我国“双碳”战略输送专业化人才梯队。本次培训覆盖五大课程模块,深度解读1+N政策体系框架,碳市场机制,认证行业知识以及企业构建碳中和能力讲解,各层面的碳管理,方法学、CCER等内容。通过“权威解读+标准拆解+案例实训”三位一体教学模式,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精准对接。本次培训的成功举办,既印证了我机构在国家级项目中“专业主导、精准赋能”的能力,更通过深度融合的课程设计,为行业培养了一批能快速上手的专业人才。我们将持续深化课程体系和技术工具,助力各方在双碳转型中降本增效,为我国双碳目标的稳步推进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2025-09-26
标题:泰诺认证第二期温室气体管理师培训收官!
内容:泰诺认证第二期温室气体管理师培训收官!继首期培训收获好评后,9 月 12-13 日,泰诺认证第2期温室气体管理师基础知识培训顺利收官,来自化工、建筑、环境等领域的多名从业者参与。本次培训聚焦行业刚需:政策环节,林老师结合深度讲解双碳国内外政策体系,明确企业减排责任;技术模块围绕 ISO 14064标准,通过案例指导学员解决核算难点;碳市场板块结合国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解读配额分配机制与碳金融工具创新应用。课堂上,学员们全神贯注聆听温室气体管理知识的系统讲解,认真记录课程重点,结合老师分享的案例与自身工作,写下思考与启发。培训结束后,所有学员均参加了随堂考核,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CCAA统一编号的培训合格证书,该证书不仅是对学员专业能力的认可,更为其后续申请成为正式温室气体管理师提供有力支撑。未来,泰诺认证将持续扩大培训覆盖面,深耕双碳领域,优化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模式,为绿色低碳发展输送更多兼具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2025-09-13
标题:承诺书-认证规则
内容:承诺书
2025-08-22
标题:五大行业强制消费绿电绿证,必须当年完成!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内容:日前,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文件指出,在电解铝行业基础上增设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其完成情况核算以绿证为主,只监测不考核,电解铝行业则进行考核。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2025年要求绿电使用比例为25.2%~70%,数据中心则均为80%。其中,30%以上的省份有19个,湖南、广西、甘肃均要求50%以上,四川、青海、云南则为70%。可再生能源消纳权重则以本省级行政区域实际消纳的物理电量为主、以省级绿证账户购买省外的绿证为辅,其消纳责任权重应在当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需要指出的是,国家层面通过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这一指标来调动地方政府发展新能源的积极性,而风、光的年度新增指标则与各地的非水消纳责任权重指标挂钩,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落实。根据各省非水消纳权重来看,重庆最低约10.8%,内蒙、吉林、黑龙江、河南、甘肃、青海、宁夏则均为30%,目前大部分省份非水消纳权重均要求达25%以上。具体文件见下:泰诺认证绿色低碳解决方案
2025-07-17
标题: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已启动!三部委发布《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内容:· 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 ·7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申报工作。通知明确,在综合考虑能源禀赋、产业基础、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减碳潜力等因素基础上,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推荐有条件、有意愿的园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各地区推荐园区数量不超过2个,于8月22日前将推荐园区名单及建设方案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持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各地区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零碳园区;国家能源局指导各地区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本地区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门等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通知对零碳园区建设提出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等八项重点任务,并提出一系列政策保障。通知指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各地区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资金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等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鼓励政策性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任务包括:1.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加强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支持园区与周边非化石能源发电资源匹配对接,科学配置储能等调节性资源,因地制宜发展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接供应模式,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探索氢电耦合开发利用模式。推动园区积极利用生物质能、核能、光热、地热、工业余热等热能资源,实现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探索氢能、生物质等替代化石燃料和原料。2.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深入推进企业能效碳效诊断评估,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监察和日常监管,淘汰落后产能、落后工艺、落后产品设备。支持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鼓励企业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3.调整优化园区产业结构。鼓励园区加快自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布局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探索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支持高载能产业有序向资源可支撑、能源有保障、环境有容量的园区转移集聚,探索深度降碳路径。4.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统筹规划园区及企业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促进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健全园区废弃物循环利用网络,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5.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优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推动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完善园区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加快运输工具低碳零碳替代。6.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支持园区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探索绿色低碳技术研发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机制,围绕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打造示范应用场景,形成具有商业价值的技术解决方案。7.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能碳管理平台,强化园区及企业用能负荷监控、预测与调配能力,为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多能协同互补、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8.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围绕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供给消纳探索路径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园区以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等形式参与电力市场,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保障措施方面,国家将统筹资金支持,鼓励地方债券、政策性信贷及企业发债参与,强化用地用海保障与审批创新。申报需为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无重大安全环境事故,8月22日前完成推荐,验收核心指标为单位能耗碳排放(分两类标准),引导指标包括清洁能源占比≥90% 等。通过审核的园区将成为国家级零碳园区,为行业低碳转型提供示范。原文:
2025-07-09
标题: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顶层设计与地方竞速下的机遇与挑战
内容:去年6月,我国生态环境部会同发改委、工信部等15部门正式发布《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作为我国首次在国家层面对碳足迹管理进行的系统性顶层设计实施方案,其中明确提出,到2030年我国要基本建成权威、透明、统一的碳足迹管理体系。不同于以往分散、零散的探索性试点,这一方案不仅划定了政策目标,更设定了时间表与路线图,对碳足迹的标准制定、核算方法、信息平台建设、结果应用、国际接轨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部署。它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指导,也是产业链绿色转型的重要信号。在方案引导下,各地迅速跟进,多地纷纷出台地方性政策,以积极响应中央号召,在此局面下,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关于碳足迹的“竞速”。可以说,这一轮地方政策的密集出台,不仅增强了制度落地的实际操作性,也为国家碳足迹体系的整体构建提供了大量具有代表性的“试验田”。在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双轮驱动之下,我国碳足迹管理制度正由“概念框架”加速走向“实践系统”。八仙过海,各显乾坤实际上,进入2025年,在上海、北京、浙江、江苏、福建等多地这一轮“碳足迹竞速”正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上海市提出到2025年出台30项左右产品碳足迹标准,建立服务平台,计划完成300种工业产品的碳足迹核算,并力争实现国际标准接轨;北京市则在工业领域积极布局,推出工业绿色制造计划,明确企业开展碳足迹核算可获得政府财政补贴,推动企业加速布局;浙江省则强调区域协同,将碳足迹核算体系与长三角一体化深度融合,提出构建跨区域的互认标准与数据库;江苏宿迁支持创新企业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单个企业最多奖励5万元;福建省也表示,对按照规定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认证的企业给与一定的资金支持。其中最新发布、最引人注目的,当属天津和山西两地。今年4月,天津市6部门发布《天津市推进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将2025年各地碳足迹“竞速”比赛推至白热化阶段。其计划2027年基本建成完整体系,2030年实现全面完善,着力构建统一的核算标准、认证体系与数据平台。天津市的政策特点是较为系统,设定清晰的时间表,分阶段推进标准建设、行业核算、数据库搭建与市场推广,特别在金融领域提出将碳足迹信息嵌入绿色金融和ESG评估体系,同时高度重视区域合作与国际接轨。仅一个月后,山西省也发布了《关于开展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试点建设的通知》,其特点是走“以点带面”的路径推进制度建设,聚焦本地特色产业,通过试点引导行业开展碳足迹核算、因子库建设与服务体系搭建。不难看出,相比天津,山西更倾向于行业试点先行,在高碳排放行业中积累经验、形成标准,以点带面;此外,广东省也独具特色,将碳足迹制度巧妙融入碳标签体系,推动消费市场的绿色转型。纵观各地的政策实践,可以看到明显不同的几条路径。一是制定时间表与路线图,构建全局性体系,如天津、上海;二是从行业入手,以试点经验推动标准化,如山西;三是融合现有政策工具,打造综合机制,如广东、北京、浙江等地。这种路径差异背后,体现的是地方产业结构、外贸依赖程度和绿色转型基础的不同,而地方的多元探索,也正是我国碳足迹管理制度从试点探索向统一规范逐步推进的重要途径。拨云见日,临渊履薄随着碳足迹管理的逐步深入实施,企业面临的不仅是成本压力,更是主动布局的市场机遇。对于出口导向型企业而言,提前布局碳足迹核算无异于抢占了海外市场的先机。尤其是欧盟实施的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已对企业碳排放提出严格要求,未来美国、日本等其他市场也可能陆续跟进。提前掌握碳足迹管理能力的企业将在未来竞争中拥有明显优势。对于制造业企业而言,碳足迹核算倒逼企业优化生产流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选择更为低碳的材料。同时,头部企业对供应链的管理正逐渐将碳足迹纳入采购考核体系,推动整个产业链绿色升级。此外,碳足迹认证在企业ESG评级、绿色融资和品牌塑造方面的加分效应正逐渐显现。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政策持续推进,当前我国碳足迹制度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首先,各地标准不统一,造成企业间数据互认困难,制度推广效果有限;其次,企业能力建设存在短板,专业人才不足,碳足迹核算技术与工具缺乏,企业推行动力不足;最后,全国性碳足迹认证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缺乏透明且权威的第三方认证机制。为应对这些挑战,未来政策推进需加强顶层标准统一,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推动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积极参与核算和认证,同时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公开平台,增强制度透明度和公信力。碳足迹管理涉及多部门协作,多方联动至关重要。地方政府在推动碳足迹管理时,需积极发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政策杠杆作用,形成多部门协作的综合政策环境,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碳足迹管理。在全球范围内,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已逐步建立起较为成熟的碳足迹核算认证体系。特别是欧盟,不仅推出了碳边境调节机制,还实施了详细的碳足迹标签制度,要求进入欧盟市场的产品必须提供清晰的碳足迹数据,这都为我们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有益参考。当前,我国碳足迹制度建设正在从初步探索进入更高阶段的体系建设。未来,国家统一的碳足迹标准体系何时出台?高排放行业率先纳入碳足迹强制核算的可能性?如何将地方创新成果迅速推广到全国范围内,实现与国际市场对接?这些问题将会成为决胜这一场“碳足迹竞速”的关键所在。
2025-07-08
标题: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一批)(第二批)
内容:1第一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提升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一批)》(工信部联节函〔2025〕13号,以下简称《清单》)。《清单》坚持系统推进、急用先行的原则,共推荐15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涵盖钢铁、铁合金、乙烯、阴极铜、铅锭、锌锭、工业硅、水泥、石灰、平板玻璃、陶瓷、锂离子电池、手机等工业产品,为企业、机构提供统一规范的规则标准,支撑引导企业低碳改造,促进产业链和供应链转型升级,增强绿色低碳竞争力。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关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等,加快推进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成熟一批、推进一批、持续完善,稳步有序扩大产品覆盖范围。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一批)的通告工信部联节函〔2025〕13号  为加快提升工业产品碳足迹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经相关标准化机构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了15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推荐清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1月15日附件:02第二批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国办发〔2024〕39号),支撑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经相关标准化机构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形成拟推荐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清单(第二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6日至6月12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联系电话:010-68205361/68205337(传真)电子邮箱:jienengchu@miit.gov.cn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20254年6月6日拟推荐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团体标准清单(第二批)
2025-06-11
标题:专业赋能,共话行业未来丨泰诺认证参加中国钢铁工业节能环保大会
内容:泰诺认证认证技术新实践,共话行业未来3月24日,2025(第九届)中国钢铁工业节能环保大会在福建省南平市成功召开,福建省泰诺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诺认证”)参与主题沙龙活动。沙龙围绕“碳计量、碳标识、碳交易,共筑钢铁低碳未来”这一主题展开深入讨论,分享见解,碰撞思想火花。泰诺认证副总郑璀玲在主题沙龙环节中,全面介绍了泰诺认证的业务布局、技术优势及行业贡献,并与现场嘉宾围绕检验认证行业的热点问题展开深度交流,展现了企业的专业性与前瞻性。,时长01:11副总经理郑璀玲发言未来,泰诺认证将持续深耕低碳技术、优化服务,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动能。以下内容来自: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3月24日,以“碳计量、碳标识、碳交易,共筑钢铁低碳未来”为主题的2025(第九届)中国钢铁工业节能环保大会在福建省南平市成功召开。来自全国“双碳”及冶金领域专家、学者20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线上直播吸引超3万余人次关注。本次会议由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以下简称:信息标准院)、中国计量协会、中国产业基础能力发展战略研究院、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主办。会议旨在落实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政策要求,助力钢铁行业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并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体系,促进钢铁行业低碳高质量发展。中国工程院院士毛新平;俄罗斯自然科学院外籍院士,国家遥感应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原主任池天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原副司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原党委书记宋显珠;科学技术部基础司原副司长,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副主任郭志伟;南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杨新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秘书长,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张龙强;中国产业基础能力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副院长韩伟;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认研中心认证认可研究部相关负责同志;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市场机制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究室副主任苏畅;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南平碳计量中心主任李敏飞等领导嘉宾出席会议。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副院长赵辉,福建省节能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承源,世界金属导报社副社长(主持工作)于治民分别主持会议。领导致辞杨新强副市长在致辞中表示,南平作为福建最绿的区域之一,一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当前,南平正围绕抢占“双碳”产业制高点,致力打造国家碳监测与碳计量产业集群。特别是在钢铁领域构建了“星—空—地”一体化的碳排放监测体系,完成了钢铁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计量评价方法》和《监测体系实施指南》,为钢铁产品生命周期的碳足迹计量和监测提供科学规范的方法学,有效推动钢铁行业向绿色化、低碳化、高效化发展。本次大会聚焦碳治理体系的核心工具—碳计量、碳标识、碳交易,凝聚共识,明晰思路,助力钢铁行业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体系,在“双碳”战略中贡献南平力量。毛新平院士在视频致辞中提到,低碳转型已成为钢铁工业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碳计量、碳标识、碳交易是构筑低碳发展体系的关键支撑。科学精准的碳计量体系是钢铁工业实现低碳目标的基石。碳标识是产品绿色价值的“可视化载体”,更是突破国际贸易壁垒的“通行证”。碳交易是激活技术创新的“市场引擎”。2025年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即,需要完善碳配额分配机制,探索钢铁行业与绿电、CCER等市场的协同,形成“减排即收益”的正向激励。面对钢铁工业低碳转型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毛院士提出三点倡议:强化顶层设计,构建“政策─科技─资本”协同生态;深化产学研融合,打造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全球合作,贡献中国智慧。郭志伟副主任在致辞中认为,科技创新是实现钢铁行业“双碳”目标的核心驱动力。作为国家级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国家科技图书文献中心(NSTL)紧密围绕国家双碳战略,依托海量文献数据资源和专业技术分析能力,重点开展钢铁工业节能环保、绿色冶金及低碳技术创新的信息支撑工作。通过建设低碳技术专题数据库、实施前瞻性技术研究、提供政策解读与决策咨询等举措,助力钢铁企业精准掌握国内外技术动态与政策导向。目前已在超低排放工艺优化、废钢循环利用等领域形成特色信息服务成果,有效推动行业绿色转型进程。未来NSTL将进一步强化与行业专家、企业的协同合作,创新科技文献资源开发模式,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深化数据服务与产业需求的精准对接,为钢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持续支撑。张龙强院长在致辞中指出,2025年,钢铁行业面临外部环境日益复杂、供需再平衡等新考验,钢材消费结构发生根本性转变,关税导致钢材直接出口形势严峻,但在积极有为宏观经济政策导向下,今年供需矛盾将有所缓和,全行业盈利水平将稳步提升。展望“十五五”,减量和生存是钢铁行业两大特征,钢铁企业面临保生存和谋发展两项关键任务。他认为,钢铁行业亟需以低碳转型为契机,重塑产业竞争力,抢占全球低碳供应链制高点。而“碳计量、碳标识、碳交易”正成为钢铁行业低碳发展的“基础设施”。信息标准院通过联合组建、成立“钢铁行业碳计量研究中心”“钢铁行业MA统一标识注册管理中心”“碳管理体系(钢铁行业)服务中心”,致力于为钢铁行业、企业碳能力建设提供权威的专业化服务。他强调,钢铁行业低碳转型不是“负担”,而是打开新质生产力的“钥匙”。大会活动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和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联合发布《碳计量高质量数据赋能钢铁行业碳标识与碳市场》。碳计量高质量数据赋能钢铁行业碳标识与碳市场,聚焦钢铁行业在碳计量数据管理方面的核心需求,通过高质量三级碳计量数据支撑企业构建全流程精准核算、可信的碳计量体系,降低产品碳足迹和企业履约成本。信息标准院发布钢铁企业“碳基建”综合方案。“碳基建”综合方案包含碳计量、碳标准、碳体系、碳平台、碳标识、碳管家等六大模块,全面提升钢铁企业碳管理基础能力。通过系统性能力构建,企业可将碳压力转化为技术革新、市场拓展和品牌升级的动力,最终在低碳时代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多维共赢,为钢铁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保驾护航。广东工业大学发布《钢铁行业碳计量数据管理终端》。面向国家碳市场履约的碳核查需求,碳计量数据管理终端将按照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的要求,智能汇集与整合多源数据,实现全面高效数据采集,为企业碳管理奠定坚实数据基础,助力月度报送、碳足迹核算以及CBAM数据填报、存证无忧,提供面向降碳优化决策。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南平市人民政府、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南平碳计量中心围绕“碳计量、碳产业链、碳效研究及碳管理体系宣讲”等签约。福州高新区海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围绕“节能减排技术、组织碳排放数据质量提升、产品碳足迹量化与认证、人才培养、碳足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运营”等签约。报告环节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市场机制部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研究室副主任苏畅作《强化法规和制度建设,确保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数据质量》报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认证六处副处长、双碳研究院副院长张丽欣作《中欧碳排放政策背景下钢铁企业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报告中国产业基础能力发展战略研究院资源共享中心主任王潇作《特朗普政府第三次退出巴黎协定的多维解析与全球气候治理重构》报告北京科技大学能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邢奕作《钢铁行业CCUS发展现状与展望》报告山东信发集团副总经理张怀涛作《碳资产管理策略与实践:信发集团循环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报告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能源部副部长吴亮作《首钢股份极致能效应用实践与展望》报告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绿色发展部部长张杰作《钢铁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核查关键问题解读》报告北京佳华智联科技有限公司钢铁行业副总经理杨新峰作《数字化平台助力钢铁企业碳资产管理效能提升》主题沙龙主题沙龙环节,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彭峰,福建省南平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葛永梅,三六零集团数字智能化集团副总裁潘焱,福建省泰诺检验认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璀玲围绕“碳计量、碳标识、碳交易,共筑钢铁低碳未来”这一主题展开深入讨论,分享见解,碰撞思想火花。全国钢标委低碳标准工作组秘书长陈剑主持沙龙。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副院长赵辉主持会议福建省节能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承源主持会议世界金属导报社副社长(主持工作)于治民主持会议中国钢铁工业节能环保大会成功举办九届,已经成为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领域极具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盛会。大会的成功举办为钢铁行业的低碳转型注入了强大动力,也为行业从业者提供了宝贵的交流与合作契机。与会嘉宾围绕碳计量、碳标识、碳交易等关键议题展开深入探讨,分享了前沿技术与实践经验,达成了多项重要合作共识。相信未来大会将继续发挥平台优势,汇聚更多智慧力量,为钢铁行业的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持续支持,助力行业在“双碳”目标引领下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
2025-03-25
标题:一图读懂丨福建省《碳计量能力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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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
标题:泰诺认证与国碳中心签约战略合作协议
内容:碳计量助力冶金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中国钢铁工业节能环保大会在福建南平成功召开12月4日,以“碳计量助力冶金行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2024中国钢铁工业节能环保大会”在福建南平成功召开。来自全国“双碳”及冶金领域专家、学者近300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线上直播吸引超3.2万人次关注。本次会议由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以下简称:信息标准院)、中国计量协会、中国产业基础能力发展战略研究院、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主办,旨在探索构建适应冶金行业发展的碳计量体系,推动冶金行业碳计量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以发挥碳计量对碳排放双控的支撑保障作用,推动行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国工程院院士、原副院长,中国产业基础能力发展战略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干勇;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原司长黄利斌;原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副司长刘新民;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原副司长,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原党委书记宋显珠;信息标准院党委书记、院长张龙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计量司综合处处长张晓刚;中国计量协会秘书长王晓冬;中国产业基础能力发展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韩伟;中国计量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徐江荣;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中关村工信二维码技术研究院院长,国际标识代码产业联盟秘书长张超;上海联合钢铁交易所总经理褚瑛;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信息统计部原主任、中国计量协会冶金计控分会理事长刘玉;闽北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谢友平;南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新强;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李敏飞;兴业银行南平分行行长蔡明华等领导嘉宾出席会议。会议分别由世界金属导报社副社长(主持工作)于治民与南平碳计量中心邱鑫杰主持。1领导致辞杨新强副市长在欢迎辞中表示,南平市一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者和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近年来立足生态资源优势,锚定“双碳”产业赛道,“碳”出绿色发展新业态。去年以来,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的加持下,南平市培育和引入多家“双碳”企业和高端碳计量装备产业化项目,汇聚了“双碳”领域百余名优秀人才。当前,南平市正努力推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蓬勃发展,致力于打造国家碳监测与碳计量产业集群。他希望通过此次大会,提高认识,明晰思路,为冶金行业即将纳入全国碳市场做好充分准备,以“双碳”产业园建设为南平“双碳”产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张龙强院长在致辞中提到,生态环境部明确表示钢铁将在2024年底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在2025年开始碳交易,企业面临更为严格碳约束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他指出,碳计量、碳交易在钢铁行业低碳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将进一步凸显。在碳计量方面,科学准确计量钢铁碳排放量,夯实碳数据基础、提升碳数据质量,对建设全国碳市场、实施碳排放双控、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信息标准院作为钢铁行业标准制定的引领者,通过钢铁行业碳排放核算和计量标准等相关工作,助力钢铁碳数据质量提升。在碳交易方面,纳入全国碳市场将推动钢铁行业碳排放合规管理,企业可通过碳收益抵消部分减碳成本,进而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应用,将带动钢铁行业整体转型升级,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张晓刚处长在致辞中表示,计量是重要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也是实现温室气体排放“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的重要基础和保障。他提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碳达峰碳中和计量工作,着力加强顶层制度设计,强化计量技术支撑,助力钢铁行业绿色转型。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一如既往发挥计量技术优势,为政府、行业、企业提供差异化、多样化、专业化的碳计量服务,推动宏观“碳核算”向精准“碳计量”转变。他希望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充分发挥福建省的资源、生态、区位等优势,紧密对接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和政策要求,为钢铁行业碳计量体系建设提供福建方案,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供福建范本。2大会活动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学术委员会新聘专家颁发聘书南平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李敏飞作《冶金行业碳效研究》成果分享国碳中心与各产业领域合作伙伴战略合作协议签署仪式“钢铁行业碳计量研究中心”共建揭牌仪式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副总经理彭峰作《钢铁行业碳管理体系建设与实践》报告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信息标准院、上海联合钢铁交易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碳管理体系(钢铁行业)服务中心”揭牌仪式国家碳计量中心(福建)常务副主任郑明月作南平碳计量中心“双碳”产业招商推介3报告环节干勇院士在《钢铁产业在“双碳”战略实施中的发展思考》报告中,从资源能源的发展现状入手,重点分析了工业化后期我国低碳冶金技术的需求形势,并根据中国钢铁工业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低碳冶金的创新技术发展路线。他呼吁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化体系,为我国低碳冶金的技术发展保驾护航。面向“双碳”战略的实施,他指出打造绿色钢铁联合生产运营一体化平台和布局“南北两方开矿”势在必行。最后,他认为推动氢能产业和分时分区电碳利用的合理分配,将有力推动全电社会的建设以及“双碳”宏大愿景目标的实现。黄利斌司长在《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 加快发展绿色生产力》报告中强调,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他指出,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是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内在要求,对于保障能源资源供应安全、支撑经济社会碳达峰碳中和、锻造产业绿色竞争新优势、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向往具有重要意义。他提到,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氢能作为现有能源形式的有益补充,已经成为加快能源低碳转型、助推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培育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战略选择。徐江荣书记在《立足计量标准、助推碳达峰碳中和》报告中提到,碳计量技术是实现“双碳”战略的底层驱动力,对于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发展至关重要。他指出,我国碳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碳排放数据的不确定性亟需通过碳计量技术来降低。中国计量大学建立了包括工业碳计量研究所、碳中和绿色发展中心在内的多个科研教学实验平台,并在碳排放计量技术、减污降碳技术研发与应用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他认为,通过这些努力,中国计量大学将为国家“双碳”战略和浙江省的科创体系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人才培养,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和减污降碳技术的发展。下午,来自全国“双碳”及冶金领域的八位专家作主题报告。全国钢标委氢冶金标准联合工作组秘书长陈剑作《钢铁行业绿色低碳及标准化进展》报告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技术标准所所长高策作《铁路绿色低碳发展形势和标准化实践》报告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能源环保部能源管理室主任赵适宜作《绿色低碳创新变革 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湛江钢铁绿色低碳工作分享》报告中国产业基础能力发展战略研究院资源共享中心主任王潇作《钢铁行业碳因子库构建的必要性》报告宝钢股份中央研究院主任研究员陈超作《钢铁行业EPD及低碳排放钢》报告福建省交通科研院有限公司总工助理万沛作《钢渣在福建公路工程高值化利用及碳减排前景》报告中国通服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总工程师周旭作《冶金行业数字化赋能探索探析》报告福建空天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技术总监黄克麟作《碳计量高质量可信数据赋能碳标识与碳足迹发展》报告世界金属导报社副社长(主持工作)于治民主持会议南平碳计量中心邱鑫杰主持会议同期,海峡两岸融合“双碳”产业园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标志着南平市“双碳”产业将进入新阶段。来自: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2024-12-05
标题: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认证检测处来我机构交流指导
内容:近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处一行5人在处长林文钦的带领下,于11月21日莅临泰诺认证进行党日活动与交流指导。此次访问不仅深化了我机构与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同时也充分展现了我机构在认证事业中坚定不移的信心与决心。上午9时,省局认证检测处一行抵达我认证机构,受到了机构全体员工的热烈欢迎。在简短而热烈的欢迎后,机构负责人郑璀玲带领众人参观本部,随后,双方展开了深入的交流会。会上,机构负责人郑璀玲介绍了机构发展历程、业务范围、技术实力、近年来取得的主要成就,以及对认证机构规范性与公正性的管理制度,还包括对人才队伍、审核员成长的建设。 林文钦处长对泰诺认证的工作表达了极高的赞誉,充分肯定了我们近年来取得的杰出帮扶案例,并特别赞扬了我们矢志不渝地深耕认证事业的坚定决心。此外,处长还对我机构未来的发展前景表示了高度的认可与期待。 会上,泰诺的每位成员都介绍了自己所处的岗位、承担的职责以及在日常工作中所扮演的角色。认证检测处一行也分别发表了对我认证机构及整个认证行业的深刻见解与看法。他们对我机构的管理、成长等方面给予了高度的认可与赞扬,认为我机构在短时间内能够取得如此显著的成绩,离不开科学严谨的管理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同时,也指出了我机构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之处,对人员的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为我们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作为新时代的认证机构,我们肩负着重要使命,将继续秉承“守正笃行、创新致远、踔励共生”的核心价值观,为推动认证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2024-11-21
标题:泰诺认证宣传片
内容:泰诺认证宣传片--铸就公信力量!
2024-11-15
标题: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内容: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2024年7月31日)  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新时代党治国理政新理念新实践的重要标志,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是解决我国资源环境生态问题的基础之策,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工作中要做到:  ——坚持全面转型。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将绿色转型的要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方位、全领域、全地域推进绿色转型,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  ——坚持协同转型。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实际,坚持统筹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科学设定绿色转型的时间表、路线图、施工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先行探索。  ——坚持创新转型。强化支撑绿色转型的科技创新、政策制度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推进绿色低碳科技革命,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为绿色转型提供更强创新动能和制度保障。  ——坚持安全转型。统筹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当前和长远、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妥善防范化解绿色转型面临的内外部风险挑战,切实保障粮食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主要目标是:到2030年,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增强,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支持绿色发展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到2035年,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广泛形成,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取得显著进展,主要资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绿色低碳轨道,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  二、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健全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各类空间布局。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体系,推进主体功能综合布局,细化主体功能区划分,完善差异化政策。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系统谋划海洋开发利用,推进陆海协同可持续发展。  (二)打造绿色发展高地。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和协同转型,打造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和动力源。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完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支持雄安新区建设成为绿色发展城市典范。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世界级绿色低碳产业集群。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持续加大对资源型地区和革命老区绿色转型的支持力度,培育发展绿色低碳产业。  三、加快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  (三)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大力推动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印染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广节能低碳和清洁生产技术装备,推进工艺流程更新升级。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持续更新土地、环境、能效、水效和碳排放等约束性标准,以国家标准提升引领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建立健全产能退出机制。合理提高新建、改扩建项目资源环境准入门槛,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上马。  (四)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和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绿色低碳产业在经济总量中的比重。加快培育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企业,打造一批领军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积极鼓励绿色低碳导向的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加快发展。到2030年,节能环保产业规模达到15万亿元左右。  (五)加快数字化绿色化协同转型发展。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同绿色化的深度融合,深化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在电力系统、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建筑建设运行等领域的应用,实现数字技术赋能绿色转型。推动各类用户“上云、用数、赋智”,支持企业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绿色低碳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既有设施节能降碳改造,逐步淘汰“老旧小散”设施。引导数字科技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上下游企业提高减碳能力。探索建立环境污染和气象灾害高效监测、主动预警、科学分析、智能决策系统。推进实景三维中国建设与时空信息赋能应用。  四、稳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六)加强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先立后破,推进非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化石能源,持续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坚决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接下来5年逐步减少,在保障能源安全供应的前提下,重点区域继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合理规划建设保障电力系统安全所必需的调节性、支撑性煤电。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推进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项目建设。  (七)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加快西北风电光伏、西南水电、海上风电、沿海核电等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积极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合理布局和平稳建设节奏。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5%左右。  (八)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清洁能源基地、调节性资源和输电通道在规模能力、空间布局、建设节奏等方面的衔接协同,鼓励在气源可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布局天然气调峰电站,科学布局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发电,提升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和综合调节能力。建设智能电网,加快微电网、虚拟电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建设。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体制机制。到2030年,抽水蓄能装机容量超过1.2亿千瓦。  五、推进交通运输绿色转型  (九)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完善国家铁路、公路、水运网络,推动不同运输方式合理分工、有效衔接,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大力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一箱制”发展,加快货运专用铁路和内河高等级航道网建设,推进主要港口、大型工矿企业和物流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提高绿色集疏运比例,持续提高大宗货物的铁路、水路运输比重。优化民航航路航线,提升机场运行电动化智能化水平。  (十)建设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提升新建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设施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既有交通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提升,建设一批低碳(近零碳)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服务区,因地制宜发展高速公路沿线光伏。完善充(换)电站、加氢(醇)站、岸电等基础设施网络,加快建设城市智慧交通管理系统。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推动配送方式绿色智能转型。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加强人行步道和自行车专用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十一)推广低碳交通运输工具。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城市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推动船舶、航空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采用清洁动力,加快淘汰老旧运输工具,推进零排放货运,加强可持续航空燃料研发应用,鼓励净零排放船用燃料研发生产应用。到2030年,营运交通工具单位换算周转量碳排放强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到2035年,新能源汽车成为新销售车辆的主流。  六、推进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  (十二)推行绿色规划建设方式。在城乡的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全面落实绿色转型要求。倡导绿色低碳规划设计理念,严守城镇开发边界,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过快增长,保护和修复绿地、水域、湿地等生态空间,合理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推进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增强城乡气候韧性。推广绿色建造方式,优先选用绿色建材,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  (十三)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建立建筑能效等级制度。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既有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节能节水降碳改造,推广先进高效照明、空调、电梯等设备。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进建筑光伏一体化建设,推动“光储直柔”技术应用,发展清洁低碳供暖。  (十四)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实施农业农村减排固碳行动,优化种养结构,推广优良作物畜禽品种和绿色高效栽培养殖技术,推进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建立健全秸秆、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收集利用处理体系,加强秸秆禁烧管控。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培育乡村绿色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有序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  七、实施全面节约战略  (十五)大力推进节能降碳增效。高水平、高质量抓好节能工作,推动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加快设备产品更新换代升级。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探索开展项目碳排放评价,严把新上项目能耗和碳排放关。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节能降碳管理机制,推广节能降碳“诊断+改造”模式,强化节能监察。  (十六)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完善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加强水、粮食、土地、矿产等各类资源的全过程管理和全链条节约。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发展节水产业,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建设节水型社会。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开展粮食节约行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优化存量土地开发利用,提升海域空间利用效率。加强矿产资源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提高开采效率,加强低品位资源利用。  (十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深入推进循环经济助力降碳行动,推广资源循环型生产模式,大力发展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推动再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再生材料和产品质量,扩大对原生资源的替代规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资源化利用率。健全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强化废弃物分类处置和回收能力,提升再生利用规模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到2030年,大宗固体废弃物年利用量达到45亿吨左右,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20年提高45%左右。  八、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  (十八)推广绿色生活方式。大力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将绿色理念和节约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引导公众节约用水用电、反对铺张浪费、推广“光盘行动”、抵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步行、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动解决噪声、油烟、恶臭等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形成崇尚生态文明的社会氛围。  (十九)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引导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推行绿色制造、采用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回收利用资源,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消耗和生态环境影响。建立健全绿色产品设计、采购、制造标准规范,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体系建设,完善能效、水效标识制度,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和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加强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管理,完善认证机构监管机制,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绿色认证机构。  (二十)积极扩大绿色消费。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优化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拓展绿色产品采购范围和规模,适时将碳足迹要求纳入政府采购。引导企业执行绿色采购指南,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绿色供应链,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转型。支持有条件的地区通过发放消费券、绿色积分等途径,鼓励企业采取“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绿色产品。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节水器具、节能灶具、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售后服务保障。鼓励用户扩大绿色能源消费。  九、发挥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二十一)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建立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的预测、发现、评估和预警机制,适度超前布局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组建一批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创新平台,实施一批国家重大前沿科技项目,着力加强绿色低碳领域应用基础研究,激发颠覆性技术创新。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优化高校学科专业设置,夯实绿色转型智力基础。  (二十二)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推进绿色低碳科技自立自强,将绿色转型相关技术作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相关重点专项的重要支持方向,聚焦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低碳零碳工艺流程再造、新型电力系统、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资源节约集约与循环利用、新污染物治理等领域,统筹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联合体,加大对中小企业绿色低碳技术研发的资助力度,鼓励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  (二十三)开展创新示范推广。发挥创新对绿色转型的关键引领作用。开展多层次试点,推进工业、能源、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等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完善绿色低碳技术评估、交易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探索有利于绿色低碳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商业模式,加强绿色低碳技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十、完善绿色转型政策体系  (二十四)健全绿色转型财税政策。积极构建有利于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和资源高效利用的财税政策体系,支持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传统行业改造升级、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广等领域工作。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完善绿色税制,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体系,研究支持碳减排相关税收政策。  (二十五)丰富绿色转型金融工具。延长碳减排支持工具实施年限至2027年年末。研究制定转型金融标准,为传统行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合理必要的金融支持。鼓励银行在合理评估风险基础上引导信贷资源绿色化配置,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绿色信贷发展。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多种方式降低绿色债券融资成本。积极发展绿色股权融资、绿色融资租赁、绿色信托等金融工具,有序推进碳金融产品和衍生工具创新。发展绿色保险,探索建立差别化保险费率机制。  (二十六)优化绿色转型投资机制。创新和优化投资机制,鼓励各类资本提升绿色低碳领域投资比例。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点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绿色转型相关项目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二十七)完善绿色转型价格政策。深化电力价格改革,完善鼓励灵活性电源参与系统调节的价格机制,实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研究建立健全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健全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完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完善居民阶梯水价、非居民用水及特种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建立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激励机制。  (二十八)健全绿色转型市场化机制。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完善交易制度规范及登记、出让、转让、抵押等配套制度,探索基于资源环境权益的融资工具。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法规制度,适时有序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完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制度,加强绿电、绿证、碳交易等市场化机制的政策协同。  (二十九)构建绿色发展标准体系。建立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推进基础通用标准及碳减排、碳清除相关标准制定修订,制定企业碳排放和产品碳足迹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加快节能标准更新升级,提升重点产品能耗限额要求,扩大能耗限额标准覆盖范围。完善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和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健全氢能“制储输用”标准。  十一、加强绿色转型国际合作  (三十)参与引领全球绿色转型进程。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积极参与应对气候变化、海洋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塑料污染治理等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环境气候治理体系。推动落实全球发展倡议,加强南南合作以及同周边国家合作,在力所能及范围内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  (三十一)加强政策交流和务实合作。拓展多双边对话合作渠道,加强绿色发展领域的多边合作平台建设,大力宣传中国绿色转型成效,积极借鉴国际经验。加强绿色投资和贸易合作,推进“绿色丝绸之路”建设,深化与有关国家务实合作,提高境外项目环境可持续性,鼓励绿色低碳产品进出口。加强绿色技术合作,鼓励高校、科研机构与外方开展学术交流,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工程。加强绿色标准与合格评定国际合作,参与相关国际标准制定修订,推动与主要贸易伙伴在碳足迹等规则方面衔接互认。  十二、组织实施  (三十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各地区各部门要明确本地区本部门绿色转型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积极推进本领域绿色转型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制定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科学开展考核,加强评价考核结果应用。重要情况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三十三)加强法治保障。各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法典和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专项法律。落实民法典绿色原则,引导民事主体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修复机制。
2024-08-13
标题:如何选择合适的管理体系、产品、服务认证机构
内容:摘要:认证是第三方对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的书面保证程序。认证类型分为产品质量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服务认证,对象不同导致获准认证条件、证明方式和证明使用等方面存在差异。企业可根据产品种类、国家强制性标准等选择合适的认证方式。认证的定义认证(certification)是指一种出具证明文件的行动。ISO/IEC导则2-1991《标准化及有关活动的一般术语及其定义》将“认证”定义为:“由第三方对产品、过程或服务满足规定要求给出书面保证的程序”。我们可以把它归纳为: (1)认证的对象是产品、过程或服务;(2)标准是认证的基础;(3)鉴定方法包括质量抽检、质量体系的审核和评定;(4)认证的证明方式有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5)认证是第三方从事的活动。我国目前 按认证类型分: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服务认证 产品质量认证分:CCC国家强制性认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绿色产品认证等。(CE认证属于欧盟,暂不列入)Management System管理体系认证管理体系认证是指企业自愿参与的过程,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依据官方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对企业的质量管理机制进行全面评估。通过这一评估,确认企业不仅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能力符合既定的标准,还具备按既定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能力。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第三方机构将颁发并公开注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以此作为官方认证,证明企业在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制定质量方针、设定质量目标,以及构建并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均达到了行业认可的标准。体系认证的核心在于强调过程方法的重要性,鼓励企业通过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其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Product Certification 产品认证产品认证是针对特定产品的一种验证过程,它包含两个核心环节:一是对产品进行型式试验,以科学严谨的方式检验其质量是否达到指定的标准要求;二是对生产该产品的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该组织是否具备稳定且可靠的质量保证能力,能够持续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不同国家对于同一产品的认证标准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许多产品在国内市场销售与出口国际市场时,往往需要分别通过各自国家或地区所要求的不同认证流程,以确保产品在全球范围内的合规性和市场竞争力。Service Certification服务认证服务认证是针对服务进行的认证,是对服务提供者的管理及服务水平是否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服务认证聚焦于企业售后及行业服务流程中客户满意度的达成情况,它根植于顾客的真实感知,着重评估企业在质量管理及服务特性方面的满足度,是一种创新性的认证体系。当前,已获批准的服务认证项目广泛覆盖了多个领域,如商品售后服务的综合评价体系认证、体育场所的专业服务认证、汽车玻璃零配件安装服务的规范化认证,以及环境服务的高标准认证等。这些认证不仅为企业指明了持续改进的方向,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激励企业不断优化服务质量和管理效能。长远来看,服务认证对于提升市场中优质服务的供给比例、强化中国服务在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力,具有深远而积极的推动作用。哪种类型的认证适合我?管理体系认证与产品质量认证之间的核心差异在于它们各自的认证对象不同。具体而言,产品质量认证专注于对某一特定产品的质量进行评估,确认其是否符合既定的标准;而管理体系认证则是对供方组织整体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认证,评估其是否具备保障产品质量稳定性的能力。(泰诺认证)由于认证对象的不同,两者在获准认证的条件、证明的形式以及证明的使用方式上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然而,尽管有这些不同点,两者在认证过程中都共享了一个关键环节,即都需要对供方组织的质量体系进行深入的审核,以确保其满足认证标准的要求。这一共同点体现了无论是针对产品还是管理体系的认证,都高度重视对组织质量保障能力的评估与确认。在决策过程中,企业应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包括产品种类的多样性、产品是否需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目标用户群体的特性,以及用户对质量认证形式的具体偏好等。对于专注于生产单一品种、且该产品需遵循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企业,尤其是那些计划进行大批量生产,或面临需方明确要求提供产品质量认证证书的情况,产品质量认证无疑是更为合适的选择。反之,若企业产品种类繁多、生产批量较小,或需方明确提出要求供方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那么管理体系认证便成为更为恰当的路径。这样的选择有助于企业展示其全面的质量管理能力,满足多样化市场需求,并增强市场竞争力。认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想要省时省力快速获证,可以咨询专业机构。好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能够帮助企业专业,正规稳定取得证书。
2024-08-05
标题:国家认监委关于在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中 开展认证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发布时间:2023-10-24国认监函〔2023〕3号国家认监委关于在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中开展认证机构自查工作的通知各认证机构: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关于开展虚假认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发〔2023〕86号),规范认证市场秩序,督促认证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维护质量认证的有效性和公信力,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营商环境,国家认监委决定组织开展认证机构自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查范围 各认证机构要在风险分析的基础上,以自查整改为契机,对本机构开展的所有认证活动和类认证活动进行一次全面自查。一是梳理排查开展的认证和类认证总体情况;二是梳理排查认证业务全链条风险,从认证方案的设计、认证全过程的实施、认证的资源配置和人员能力、认证人员的职业操守等方面,自查并清理整治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深入开展风险分析;三是梳理排查认证规则备案情况;四是开展对获证组织的风险评价,从认证有效性、符合性等方面加强证后监督。 二、自查重点 1. 认证机构业务开展方面。排查开展的所有认证和类认证业务种类,梳理上述各类业务依据标准、发证数量和应用领域,评估上述各类业务的实施风险。 2. 认证机构合法合规方面。排查是否存在申请认证机构资质审批时提交虚假材料、作出虚假承诺或者不具备资质条件和能力;不能持续符合认证机构资质法定条件和能力;分包境外机构认证业务备案不规范;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伪造认证档案、记录和资料,出具虚假认证结论、买证卖证、在网络平台兜售虚假认证证书;认证活动中增减、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程序;现场审核/检查避重就轻、走过场,关键过程审核/检查不到位,擅自降低认证标准要求,认证决定把关不严,降低门槛通过认证;审核员/检查员擅自减少审核/检查时间,甚至不到现场;在无注册或确认的认证审核人员情况下开展认证活动等问题。 3. 认证规则备案方面。排查已备案的认证规则是否按照相关领域基本规则和公认的标准制定;是否存在认证规则或认证依据为非现行有效版本、未按要求备案已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规则、认证规则备案领域错误、超范围备案认证规则、未经批准备案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规则、认证规则名称与国家统一推行的认证规则名称相同或相似、认证标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认证规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等认证规则备案不规范情形。 4. 认证人员职业操守方面。排查是否存在审核员/检查员索取不合理差旅食宿费用,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认证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收取红包等问题。 5. 获证组织认证质量方面。排查是否存在获证组织管理文件形同虚设,与实际运行脱节;应付认证审核/检查,突击补记录、补文件;未按认证要求组织生产,实际生产产品与获证产品不一致,严重影响产品性能和安全等问题。 6. 机构自身能力建设方面。排查是否存在认证基础设施和人力资源不足、专业能力不强;认证管理特别是认证人员管理制度不完善,认证质量追溯体系不健全;缺少关键过程控制要求,风险防控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认证机构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对认证结果的主体责任,以认证质量为工作核心,自觉维护认证机构在经济发展中“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公信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认证机构要迅速制定自查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人员,加强内设部门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接口的完善,强化全员责任意识,确保本次自查工作落实到位。 (三)强化风险识别 各认证机构要充分识别关键环节中的各类业务活动风险,建立以“大数据”为基础的风险管控机制,明确风险控制和处置要求。 (四)确保整改到位 各认证机构要明确整改要求,对自身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以“刮骨疗毒”的决心下大气力整改;对获证企业的问题要责令其整改,严肃处理问题证书,并进行后续监督落实。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和风险要举一反三,建立完善认证质量保障制度,确保认证活动和认证结果真实有效。 (五)及时上报反馈 各认证机构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如实开展自查,及时汇总分析自查整改情况(具体要求见附件)并形成自查报告,于2023年11月15日前登录http://www.wjx.cn/vm/P4hFlQk.aspx填报自查工作信息表,上传自查报告word版本和加盖公章扫描后的pdf版本。 联系人:市场监管总局 认证监管司 李凌志 武利平 010-82262724、82261364 附件:认证机构自查整改报告要求 国家认监委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 认证机构自查整改报告要求 自查整改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认证机构基本情况 包括认证规则备案情况,认证机构开展的认证和类认证业务范围、发证总量及获证组织数据,近2年发放证书数和暂停、撤销、注销证书数,近2年受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情况,认证机构资源配置和认证人员基本情况、人员管理制度等。 二、自查开展情况 包括自查实施方案或计划,自查工作实施情况等。 三、自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整改措施 包括认证机构对自查问题的处理结果等。 五、对认证监管工作相关建议 包括对市场监管总局和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的建议,以及发现的虚假认证线索等。
2023-10-26
标题:市场监管总局:推动气瓶安全排查整治 加强燃气用品质量安全监管
内容:6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银川市召开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调度视频会议,调度各地加强端午假期及暑期汛期相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和认证监管等工作,切实保障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稳定。会议指出,要清醒认识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要充分吸取已发生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抓好隐患排查。大力推动气瓶安全排查整治,依法查处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制造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不断提升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覆盖率,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履行法定检验义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燃气用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重点产品的生产企业加强监督抽查,加强燃气用品质量安全隐患现场排查,严查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等重点问题。要加强家用燃气灶具强制性认证管理,督促认证机构、检测机构和获证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认证全过程风险排查,对存在安全风险的企业及时暂停或撤销认证证书并责令整改到位,严肃查处无证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等违法行为。要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要整体推进责任体系落实,确保发生事故后找得到人、查得清事、落得了责。要突出重点,加强端午节及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2023-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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